2014年6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4部门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印发《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该《标准》分总则、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提升系统生产能力核定、井下排水系统生产能力核定、供电系统生产能力核定、井下运输系统生产能力核定、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核定、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地面生产系统生产能力核定、露天煤矿生产能力核定、选煤厂生产能力核定、附 则13章50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注册资金或经费来源(开办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4、具有采矿(露天)、矿建、机电、通风、地质、测量、运输、选矿等专业技术人员,每个专业最低不少于2人;
5、前款规定的各专业中,每个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最低不少于1人;
6、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
7、与生产能力核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3;
8、符合国家对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单位总量控制的要求。
1、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申请文件;
2、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申请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和履历表;
5、全部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全部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历表;
7、全部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复印件;
8、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质量保证制度;
9、其他。
1、受理;
2、审核;
3、审定;
4、告知。
受理之日起25个工作日。
知企网的报价为知企网的咨询服务费,不包括其他任何费用。
核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年。
核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于期满前30日向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扫一扫咨询
知企网微信官方客服
客服热线:400-885-0909
24小时在线咨询
*我们将对您的号码严格保密,请放心使用
扫码下载APP
服务评价
好评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