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航空运输安全,并满足客户对含锂电池货物的运输需求,根据国际航协《危险物品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出可充电型锂电池操作规范,即UN38.3(UNDOT)的测试;
国联质检检测中心实验室目前已完成锂电池UN38.3测试的整套完整项目实验室;
产品范围:
各种铅酸蓄电池(如汽车启动用铅酸蓄电池、固定型铅酸蓄电池、小型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等);
各种动力二次电池(如动力车用电池、电动道路车车用电池、电动工具用电池、混合动力车用电池等);
各种手机电池(如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镍氢电池等);
各种小型二次电池(如笔记本电脑电池、数码相机电池、摄像机电池、各种圆柱型电池、 无线通讯电池、便携式DVD电池、CD和MP3播放器电池等);
各种一次电池(如碱性锌锰电池、锂锰电池等);
UN38.3测试项目:
1、高度模拟试验:
在压力≤11.6kPa,温度20±5℃的条件下;
2、热测试:
在75±2℃和-40±2℃的条件下进行高低温冲击试验,在极限温度中存放时间≥6h,高低温转换时间≤30min,冲击10次,室温(20±5℃)存放24h,试验总时间至少一周;
3、振动试验:
15min内从7Hz至200Hz完成一次往复对数扫频正弦振动,3h内完成三维方向12次振动;
4、冲击试验:
150g、6ms或50g、11ms半正弦冲击,每个安装方向进行3次,总共18次;
5、外短路试验:
在55±2℃、外电阻<0.1Ω条件下短路,短路时间持续到电池温度回到55±2℃后1h;
6、碰撞试验:
9.1kg重物自61±2.5cm高处落于放有15.8mm圆棒的电池上,检测电池表面温度;
7、过充电试验:
在2倍的最大连续充电电流和2倍的最大充电电压条件下,对电池过充24h;
8、强制放电试验:
电池串连12V直流电源,以最大放电电流进行强制放电。
1、检测申请单;
2、知企网服务协议。
一、包装要求:
1、除非安装在设备中(如安装在手机、照相机、对讲机、笔记本电脑等),电池及原电池必须单独包装以防短路,并装于坚固的外包装内;
2、除非安装在设备中,每个包装件如果装有超过24个原电池或12个电池,必须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1)每个包装件必须用标记说明内含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
2)每票货必须有随机文件来说明包装件中装有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
3)每个包装件必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 的跌落试验, 而不损坏包装件内的电池或元电池,并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以至电池与电池(或原电池与原电池)互相接触、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
4)除非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否则每个包装件的毛重不得超过 30kg。
二、条件限制:
交运的锂电池及锂电池组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条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非危险品)运输。如果下述任一条件无法满足,则应按 UN3090 或 UN3091 的危险品收运要求操作;
三、对锂含量的限制:
1、对于金属锂或锂合金原电池,锂含量不得超过 1g;对于锂离子原电池锂当量含量不超过 1.5g;
注:原电池亦称做电池芯;
2、对于金属锂或锂合金电池,锂总含量不超过 2g,对于锂离子电池锂当量含量不超过 8g;
注:上述“锂含量”是指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的阳极上具有的金属锂的量。而对于锂离子电池,以克为单位的“锂当量含量”的计算方法是以 0.3 乘以额定容量的安培小时;
例如:某手机锂离子电池的额定容量是 800mah(800毫安小时),则其“锂当量含量”为:0.3 X 0.8(安培小时)=0.24 克;
四、符合 UN 测试要求:
每个类型的原电池及电池,经测试证明其符合《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第 3 部分 38.3 款的所有要求。
1、立项(1个工作日);
2、送检(送检协议、项目评估、1-3个工作日);
3、检测(问询、检测报告、5-12个工作日);
4、完成。
7-15个工作日(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调整)。
知企网收取的只是咨询服务费,根据单个样品单个检测项目收取的检测费不等。
1、加急额外收费(具体根据检测单位要求定);
2、检测方法均按照国标方法(首选)或者行标方法进行检测;
3、客户可以指定检测单位或者由知企网平台挑选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4、检测实际收费需根据检测单位要求和送检样品数量和检测项目综合考量。
1、怎样能缩短检测周期?
答:一般情况下,通过支付加急费用,可以缩短检测周期。加急费用根据检测单位要求定。
2、样品量较少,比检测单位要求少能否送检?
答:一般情况下不能,但可通过与检测单位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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