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主要任务是面向国家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求,发挥科技进步在文化建设中的支撑、提升和引领作用。开展文化科技基础工作和高新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研究,重点解决一批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引领性的重大文化科技问题。
提升计划根据支持的方向和作用,分为重大战略导向项目、前沿项目、基础项目、研究基地与实验室项目、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
1、提升计划重大战略导向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部署若干涉及重大文化发展战略任务的科技项目,主要支持有利于国家文化安全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升级、文化软实力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艺术表现与传播、文化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新型文化业态培育等重点领域的文化科技研究与集成技术开发;
2、提升计划前沿项目:主要支持文化科技中长期发展所需的前沿性、前瞻性技术以及对文化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高新科技研究;
3、提升计划基础项目:主要支持对文化资源保护和文化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科学数据的采集与分析研究,重大公益性科技问题前期预研,文化领域重要标准研究、监督检测技术研究,以及软科学研究等;
4、提升计划研究基地与实验室项目:支持对象为文化部遴选的文化科技研究基地与实验室,围绕建设与培育目标有计划地装备基地与实验室,重点支持文化科技的基础条件建设与文化科技专业人才培养;
5、提升计划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以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为依托,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提升文化科技成果的应用转化推广能力,提高文化科技对文化发展的贡献率,实现规模效益。
一、申请单位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一年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按指南发布之日计算),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内资或内资控股的企业法人等。
二、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含)(按指南发布之日计算);
4、在同一批发布的申请指南中只能申请一项提升计划项目。
1、根据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编写项目申请书;
2、在立项申请或承担单位在承接任务的同时,应编制项目概算或项目预算。概算或预算编制应符合《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及相关制度规定的要求。
1、申报;
2、评估;
3、审查;
4、批复。
提升计划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提升计划项目的申请只能由法人单位提出。由多家单位联合申请的,联合单位不得超过5家,其中第一申请单位为项目的牵头申请单位,项目负责人产生于牵头申请单位。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联合申请。
扫一扫咨询
知企网微信官方客服
客服热线:400-885-0909
24小时在线咨询
*我们将对您的号码严格保密,请放心使用
扫码下载APP
服务评价
好评度